详细内容
【珍贵收藏】中国可食用花卉【清单】!
2024-05-09 13:33:09 点击量:
中国可食用花卉是食品饮料以及餐饮中的较特别的一类原料,现整理常见的可食用花卉及其法标依据的清单,以供参考。请注意:
-
文末有对所引用依据的展开说明。
-
各类依据制定有相关的应用条件,涉及的可食用部位也可能有差异。
-
因水平有限,对花卉定义、花卉归类等可能认识偏差。
-
清单不涉及地方标准以及终止审查的新资源食品,可能还有其他疏漏。
花卉名称 |
依据 |
菊花 |
|
玫瑰花 |
|
金银花 |
|
茉莉花 |
|
金雀花
|
|
线叶金雀花 |
新食品原料 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2号 |
代代花 |
|
槐花 |
|
栀子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桂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梨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桃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白兰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荷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山茶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茶树花 |
新资源食品 卫生部2013年第1号公告 |
金花茶 |
新资源食品 卫生部2010年第9号公告 |
百合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丁香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芙蓉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月季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海棠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玉兰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霸王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大丽花 |
农业部第2034号(2013) |
关山樱花 |
新食品原料 卫健委2022年 第1号公告 |
枇杷花 |
新食品原料 卫健委2019年 第2号公告 |
杜仲雄花 |
新食品原料 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6号 |
丹凤牡丹花 |
新食品原料 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0号 |
白扁豆花 |
药食同源 卫法监发[2002]51号 |
鸡蛋花 |
凉茶饮料原料 卫生部2010年第3号 |
ny/t 1056-2015 为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食用花卉》
标准食用花卉定义: 种植栽培,经过挑选或预冷、冷冻和包装的新鲜食用花卉产品。(包括药食同源产品和新资源食品)
2013年12月25日 农业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农业部第2034号公告,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决定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进行调整,将稻谷等567个食用农产品列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
在上文中,凡依据为农业部第2034号(2013),在公告目录中,都强调了“可食”
卫法监发[2002]51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附件: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6月26日发布《关于批准线叶金雀花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可食用部位:叶子和细茎
卫生部2013年1月4日发布《卫生部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 第9号)
关于关山樱花等3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关山樱花说明: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关于弯曲乳杆菌等2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枇杷花说明:生产工艺为枇杷花经去梗、清洗、烘干等工艺制成的干品,推荐食用量为≤8克/天。鉴于枇杷花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
来自:食品580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