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权威回复】中国食品经营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2024-07-28 17:27:44 点击量:
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证到期的,应通过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方式,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2022年12月29日(含)前,已经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但未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的经营者仍可开展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
此类食品经营者已取得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可视为“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鉴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应获得备案编号,建议此类食品经营者尽快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通过“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修改”入口,补充完善备案信息。
已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准备销售散装食品,或者从事食品制售活动时,应当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直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根据经营者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食品经营项目,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即可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原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将自动注销。
已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中食品经营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种类变化的,应通过变更营业执照相应信息的方式变更备案信息;需要对其他备案内容进行调整的,可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通过“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修改”入口,修改相应的备案信息。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