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台州市发布今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2017-07-07 14:51:00 点击量: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内容包括食用植物油、薯类及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2类食品。抽检涉及我市9个县(市、区)样品共计389批次,其中合格386批次,不合格3批次。
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包括玉环夏桂食品批发商行经营的标称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花雕酒(五年陈酒),非糖固形物检出值为10.3g/l,标准规定为≥12g/l。
三门县天宝食品配送中心经营的标称三门县三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年老酒,非糖固形物检出值为6.5g/l,标准规定为≥18.5g/l。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36g/l,标准规定为≥0.40g/l。β-苯乙醇检出值为 40.1mg/l,标准规定为≥80.0mg/l。
浙江天盛超市有限公司自产自销的虎皮凤爪(熟),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2.04,标准规定比例之和≤1。山梨酸检出值为0.12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要求玉环、三门、仙居等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β-苯乙醇这3个指标都是品质指标,与产品口味直接相关。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缺陷或者是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
山梨酸即2,4-己二烯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在熟肉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来源:中国台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