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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5期)
2018-04-08 15:44:13 点击量:
国家市场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省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黑龙江远大群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润恒鹏飞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美国)经销的美西阳光玉米片(餐厅口味)膨化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润恒鹏飞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美国)经销的1批次膨化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美西阳光玉米片(餐厅口味),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11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远大群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1176号。
(二)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该批次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4袋,共计8.16公斤,货值912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哈尔滨市道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28日对黑龙江远大群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18年2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对其进行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哈里市监执法免罚〔2018〕001号。
二、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仲景养生坊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国:西班牙)经销的范塔士番茄橄榄味手切薯片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标示为上海仲景养生坊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国:西班牙)经销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范塔士番茄橄榄味手切薯片,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12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经营者信息:经营者名称为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荣市街18号。
(二)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控制,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该批次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72袋,共计10.8公斤,货值1574.4元,已销售42袋,共计6.3公斤;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检验报告前,该经营者已将剩余30袋不合格食品退回进口商。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4日对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18年3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对其进行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哈南市监建免罚字〔2017〕002号。
附件: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